功能和特点:
ZAB-4C型光电视频文检仪是在ZAB-4B型基础上改进的提高型产品,属国内首次推出的新型刑侦司法鉴定仪器,它把显微光学成像技术、视频分析技术和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结合起来,实现对不同物体进行宏观和微观比较,鉴别其异同。仪器采用多种不同照明方式及不同波长光波对物质的作用,实现对被检客体潜在形象进行放大显示,它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被检物体置于同一物镜视场,在同一照明条件下放大成像,消除了由于两个光学系统和两种照明条件差异带给比对结果的差异。
仪器自动对焦,210×150mm以上的超大视野;变焦物镜变焦比达22×。
(光学放大),电子放大倍率达10×,最高可放大220×。
计算机存储技术,被检两个或两个以上客体无需同时出现。
图像处理软件对被检物体进行图像存储、实时采集、编辑,从而实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图像进行比对。被检物体图像清晰,检验结果可直接打印、快速及时。
多波段光谱选择和各种光源均电动控制,简捷方便。
仪器配置多种功能,主要用于文检。
因此该产品是公安、检察、法院及其大专院校进行司法鉴定和教学的理想仪器(对指纹、印章、文字等进行鉴别),也适用于银行、税务、海关、文物等部门对钱币、票证、护照、文物等印刷品进行鉴别。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1、光学成像及视频显示参数:见表(一)
表(一)
总放大倍数 视频 物方视场 彩色/黑白光学摄像系统(mm) | 视频图像放大倍率 | 1X时物方最大视场 | 工作室高度(mm) |
焦距 | 3.9~85.8mm | 需实际测定 | 210X150以上 | 135 |
变焦比 | 22X |
D/F | 1:1.6 |
口径 | φ39 |
其中:纯光学放大1×~22×、电子放大10×;最大总放大倍率220×。
推荐倍率:采用光学放大1×~22×。
彩色/黑白光学摄像系统的光学与电子总放大倍率的实时值显示在显示器的右下方。
2、接收波片及激发光源参数:
红外接收波段(8种):254-700 nm(通孔); 700 nm; 750 nm; 800nm; 850nm; 900 nm; 950 nm; 1100 nm。
激发多波段光源(15种):254 nm; 365 nm; 415 nm; 440 nm; 465 nm; 515 nm; 540 nm; 565 nm; 590 nm; 615 nm; CSS; 20%白光; 40%白光; 白光; 红外光。
透射光光源(2种):激发紫外光源: 365 nm、9W;激发白光光源:9W。
侧光照明:12V20W卤素灯。
3、计算机:Pentium133或更高,显示器256色VGA或更高,内存128M或更高,硬盘100M或更多。
4、图像处理软件:见“刑侦图像检测处理系统”(附件)。
红外效果、紫外效果和透射光源的应用:
在对文字、票证等检验时,本仪器有较好的红外效果和紫外效果。
当要重现某些被涂改、覆盖文字、图形原来形象时,按动接收波段选择按钮,选择合适波长的波片,这样可以获得很好的红外效果。
当要显示票证上荧光暗记、图案时,按动激发多波段光源按钮,选择合适波段的光源,这样可获得紫外荧光效果。
当要检验透明或半透明物体(如照片底片)时,可打开透射光源(见图二、图三:操作控制面板说明),将物体置于工作室内玻璃台面上,可获得较好透视效果。
使用透射光源时,紫外光源与白色光源不能同时点亮,只能选择其中一种。